日期:2025-07-05 06:02:27
星球有个朋友问了我一个问题:
我之前讲过了,阻碍现在消费的最大问题是税收制度,而实际发钱这个问题,也跟现有的税收逻辑是对立的。
地方很清楚发钱就能拉动消费。
网上的呼声这么高,也肯定有地方按照发钱的模式做过了推演,但最后的结论都是不发钱。
那会不会有一种可能性?
地方想过了,发钱可以,但发完钱之后,这个钱在财政层面上大概率是收不回来的,所以没法发。
还是税的问题。
简单解释一下,我国目前第一大税种是增值税,而增值税就是针对生产端的货物销售增值额的征税。
在税收角度来说,增值税就是标准的间接税,而间接税的特点,就是和消费没什么关系,所以它只能从生产和流通环节征收。
而正是这种从生产和流通环节征税的政策导向,会使得地方政府在做决策的时候,更倾向于投资生产,而非推动消费。
那问题来了,地方发钱的目的是什么呢?
不用想,地方发钱的目的,肯定不是想让每个人拿到钱都存起来,而是希望每个人能拿到钱去消费。
但地方想要的消费,和大家想的消费是不一样的。
大家想要的消费,是随心所欲的,突出一个我想买啥就买啥,比如我今天想去路边摊吃个饭,或者明天点个外卖什么的。
但这种消费,地方不怎么愿意。
原因很简单,你消费到的东西,地方很难通过税务手段把这个钱给拿回来。
因为我们这里的税收逻辑是这样的,在增值税主导下,原材料的流转在各个环节都已经收到税了,税归中央。
然后地方在收税的时候,收不到增值税,只能收企业所得税和个税,但个税和企业所得税收起来又不是很好收。
这里有税务征收问题,也有很多不能言说的理由,总之大家知道税不好收就行了。
而针对这个状况,地方的思路是把宝压到土地出让金,也就是所谓的土地财政。
于是乎,过去的财政思路就形成了。
以土地财政为主,兼顾本地规模以上企业的纳税情况,至于中小商家,则是能放则放。
你不用怀疑这一点,按照道理来说,你在路边买个水果,水果小贩用支付宝微信收款也是该缴税的,但实际交了没,这个大家也都清楚。
抓大放小,蓄水养鱼,一直是过去的财政思路。
但现在情况是,房地产不行了,土地财政眼瞅着维持不下去了,地方财政的大头没了,就只能指着本地规模以上企业的纳税情况了。
而你再看发钱消费这个事就更清楚了。
给大众发钱,大众会花到哪?
我可以很明确告诉大家,对于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来说,大家的花销,绝对不是花到世界五百强身上,而是会花到其他不知名的小商家身上。
很简单一个道理。
你给老百姓发1000块,老百姓肯定是把这个钱用来买吃的买喝的多过用这个当首付买手机、电器的。
可问题是,这些消费到吃喝的钱,是消费不假,但这些消费,相对很难收到税。
这就出问题了。
对地方来说,你如果花钱买房地产,地方是能通过土地出让地收到税的。
但你消费的钱,完全就给了其他商贩,地方完全收不到税。
地方最想让你消费到什么地方呢?
首先是房地产,这个好理解,地方能直接收到税。
其次是电器,是手机,是那些知名商家,这些也交企业所得税,生产也有税。
最不想的,就是你把钱花到路边的小摊。
不信?
你就去看地方消费券模式好了。
如果一个地方发了消费券,我相信你如果去任何一个当地上了规模的企业用消费券都是能用的。
但你要说在路边吃个小摊,也能用上消费券,那打死我也不信。
这里的逻辑,实际就是税收。
参与消费券活动的大商家,大机构,能收到税,等于这个钱花了是有回收的,而那些不参与消费券的小商贩,税务是很难收到的,这个钱花了是很难回收的。
而且对地方来说,还有一个点在于什么呢?
在无法通过税收回收的情况下,发钱的政绩统计很难做。
消费券发出去,能很清楚算出带动了多少消费,毕竟用了多少券是死的,但你要说现金发出去,带动多少消费那就很难统计了。
我们肯定都觉得发现金好,发现金自由啊,想买啥买啥。
但你站在地方那里,发了现金,税没收到,政绩还不好统计,全是问题。
其实这个逻辑也适应到国补。
你看着我们为什么要整国补,而不是直接无差别发钱,其实就在于国补过后,消费者消费了,企业需要继续生产,而税收相应能在生产端把这个钱给收回来。
最后,我们再聊一下税收和发钱的问题。
那就是被大家诟病很多的房票问题。
为什么我们现在房地产政策都是给老百姓房票而不是给钱呢?
原因很简单,因为税收不在消费环节,而在生产环节。
就现在的形式。
给你发钱,你必然不买房,你去消费,财政收不回来这个钱。
给你发房票,你必须只能买房,只要买房,财政就把这个钱给收回来了。
当然我也知道大家会说房地产交易有契税什么的,但你稍微懂一点就明白了,契税和土地出让金比起来,那是九牛一毛。
这就是税收的差异。
看懂了这些,你就知道为什么发钱这么困难了。
因为对财政来说,发钱跟现有的税务机制,其实是有冲突的。
大众想要的发钱,实际是要对现有税收体制进行调整。
但这,是很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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